福州三家餐館油煙污染 各被罰500元
記者昨日獲悉,福州鼓樓區茂泰大廈樓下“味客”、“大友”、“好又快”三家餐館因為油煙污染,各被處罰500元。目前三家單位都接受處罰,并已安裝了油煙凈化器。
此前,邵武市一家菜館因為油煙污染被處罰1萬元。鼓樓區環保局有關人士認為,處罰不是目的,關鍵是要促使其整改。
責令53家飲食店整改
今年以來,福州鼓樓區環保局持續做好油煙整治工作,截至目前,鼓樓區環境監察大隊共檢查356家飲食店,要求飲食店配備油煙凈化器同時規范清洗,責令53家飲食店進行整改。
有居民介紹,茂泰大廈1樓的“味客”、“大友”、“好又快”三家飲食店,將油煙直接排到路面上。鼓樓區環保局執法人員表示,針對油煙排放不規范及未安裝油煙凈化設施的店家,他們先是下達了《限期整改通知書》,隨后對這三家餐飲店各處罰500元。
釋疑:為何只罰500元
此前,邵武市東橋路的文仔菜館油煙、噪聲擾民,被邵武環保局處罰1萬元。有市民疑惑,同樣是油煙擾民,為何鼓樓區環保局只處罰500元。
記者發現,根據我國《大氣污染防治法》第五十六條,城市飲食服務業的經營者,未采取措施防治油煙造成污染的,可以處五萬元以下罰款。但并沒有明確規定最低處罰額度。
鼓樓區環保局執法人員介紹,根據《福州市大氣污染防治辦法》,“未按規定安裝油煙、廢氣凈化裝置,或者向人行道、河道、地下排水管網排放油煙、爐煙的”,個人處以五百元的罰款,對單位處以三千元至一萬元的罰款。由于這三家餐飲店都屬于個人經營,因此只罰500元。
“處罰不是目的,關鍵是要促使其整改。”上述人士表示,下達處罰決定書后,三家餐飲店認錯態度較好,目前都安裝了凈化器,“對于市民反復投訴又拒不整改的,我們將給予重罰,同時還會抄告工商部門,取消其經營資質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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邵武文仔菜館處罰依據:因該菜館的營業面積為85平方米,故參照《福建省環境保護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細化標準(試行)》中的相關規定,其“情節與后果”按(營業面積在300平方米以下的)“處罰幅度”來確定處罰幅度,即處1萬元以上、2萬元以下罰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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